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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钱不还后果很严重 恶意透支超五万元入刑最高可判无期
2018-12-01 08:15:56 杭州网

每日商报讯 (见习记者 潘建萍) 萧山人小沈沉迷高消费,他办了十几家银行的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欠款几十万,最终被判刑。判决生效后,小沈的家人一时不能接受:不就是信用卡欠了点钱吗?怎么还要判刑?其实,信用卡恶意透支不还,后果很严重。那么,什么是恶意透支,数额达到多少要被起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解释》)出炉,把大家疑惑的问题都解释清楚了,该《解释》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强调两次“有效催收”

信用卡忘记还了,算恶意透支吗?随便一刷刷了六七万,一不小心欠下六七万,这数额算大吗?随着时代的发展,每个人都有几张信用卡,大额的刷卡消费也屡见不鲜,原先的司法解释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吗?

此次新规是最高法、最高检两部门根据司法实践情况,对原有司法解释做出修改,明确了“恶意透支”的界定标准。原《解释》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此次《解释》在原基础上将“两次催收”改为“两次有效催收”,更有助于区分“正常逾期”和“恶意透支”。

“其实现在的人都很忙,有时候会因为忘记还款导致逾期,这是在正常的逾期范围内的,我们不会说一定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让你还款,我们的目的是让持卡人还款。”从事信用卡相关工作多年的莫先生说,此次《解释》新增了一条内容,对“有效催收”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于是否属于有效催收,《解释》明确应当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电话录音、信息送达记录、信函送达回执、电子邮件送达记录、持卡人或者其家属签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证据材料作出判断。“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有效催收,一定程度上能减少恶意逾期。”

此外,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解释》强调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以前出现过持卡人主观上没有要恶意欠款,但是他没有收到银行逾期等告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判恶意逾期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新规会改善这一现象。”莫先生说。

恶意透支超5万元将入刑

很多人不知道,信用卡恶意透支第一次入刑法是在2009年。当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公布了量刑标准:“数额较大”的为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数额巨大”的为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认定“数额特别巨大”。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解释》上调了“恶意透支”的定罪量刑标准。将原《解释》中认定的“数额较大”修改为 “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巨大”修改为“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调整为“500万元以上”。

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大家肯定要问,如果恶意透支数额太大,真的只能去坐牢吗?《解释》强调,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所以,如果恶意透支真的已经发生了,赶紧把欠的钱还上吧。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潘建萍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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