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首页 气象 必读 水电 交通 饮食 游玩 居家 职场 影视 时尚

杭州市气象台15日06时17分发布今天、明天晴到少云,午后局部阴有雷阵雨;后天晴到少云。今天偏南风3-4级。今天白天最高气温38度,明天白天最高气温37度,明天早晨最低气温27度,今天平均相对湿度70%。

您当前的位置: 杭州网首页 > 今日生活 > 今日必读
+今日生活首页
 
 
夏天又到游泳季!泳池会传染疾病?就问你怕不怕!
2018-07-11 09:36:33 杭州网

炎热的夏季,你首选的运动项目是什么?

当然是游泳啦!既可以消暑纳凉,又可以锻炼身体,真是一举两得。

不过你知道吗?游泳场所也是很多疾病传播的猖獗之地!关于游泳传播疾病,你了解多少呢?

公共泳池的水,会不会传播“那种”病?

游泳会不会传播“那种”病,相信很多去泳池游泳的人都有过这样疑虑。所谓的“那种”病就是通常可以通过体液传播的乙肝、丙肝以及淋病、梅毒、艾滋病和生殖器疣等性病。

其实,生活中大可不必担心,会让你得“那种”病的病菌往往需要一定的生存环境,离开了人体一般很难存活,是不会通过正常地游泳传播的。

淋病奈瑟球菌需要在二氧化碳充足的条件下才能生长;梅毒螺旋体对外界的抵抗力很弱;虽然乙肝病毒对环境的抵抗力强,但含氯的消毒剂以及常见氧化剂可以破坏其传染性;艾滋病病毒和丙肝病毒比乙肝病毒脆弱很多,在体外存活时间更短,且同样对上述消毒剂敏感。总之,这些病菌对于化学药品都很敏感,肥皂水、消毒剂等都能让它们失去传染性,甚至被杀灭。

泳池所用的水至少经过了两次以上的含氯消毒剂(主要是次氯酸盐)处理,也有的泳池是采用双氧水消毒,经过这样处理的池水通常已不必担心感染了。

另外,即使泳池水中还有少量活性病菌,也会在大量水的稀释下密度变得非常低,很难达到感染所需要的数量,其经由泳者破损的皮肤黏膜进入体内的几率也就非常非常低,对人体根本就没有什么威胁。再退一步说,即便有极其微量的病菌碰巧进入人体,也会被人体免疫系统消灭。因此,在游泳中感染“那种”病的可能性几乎接近于零。

比起“那种”病,更需担心它们!

01

眼病

夏日最常见的眼部疾病之一就是“红眼病”(急性结膜炎),发病者以经常游泳者居多,未经充分消毒的池水是引起该病传播的重要途径。该病可通过接触传播,传染性强、传播迅速,沾染病毒的手、毛巾、水等都可以成为媒介。如果游泳池里的漂白粉使用过多也会对眼睛造成伤害,漂白粉的刺激作用也容易导致双眼出现发红的症状。

02

耳部炎症

游泳时耳朵很容易进水,原来有耳屎或者有耳病的人,脏水停留在耳内会使耳屎软化,使耳朵堵塞、流脓等,引发外耳道和中耳炎症,如化脓性中耳炎、急性中耳炎、急性外耳道炎等,严重的还会引起鼓膜穿孔等。

03

消化道疾病

还有些属于“病从口入”的消化道传染病也是不规范的泳池的一个健康隐患,因为人们在游泳时难免会被水呛到,菌痢、感染性腹泻、病毒性肝炎等病菌会随着水一起进入人体口腔和胃部,这就有患病的危险。

04

皮肤病

大众在游泳时应注意预防皮肤病,如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脓包疮,溃烂后一经接触即会传染;而皮肤浅层的真菌感染包括股癣、脚气、灰指甲等,通过拖鞋、毛巾也极易传染;疥疮、传染性软疣,在浴池里及桑拿按摩时极易传染。此外,如果在室外游泳,虽然感觉会比较通风透气,但是却容易因为日晒而患上日光性皮肤炎。

远离这些疾病,我们应该怎么做?

虽有公共泳池有传播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可能性,但只要谨慎行动就能远离风险。一方面要选择安全的游泳场所,另一方面还需注意个人卫生防护。

1、选择信誉好、管理规范,且经过卫监部门检查合格的游泳场所。很多不正规的游泳场所为了节约成本会减少换水次数、减少消毒次数或消毒剂投放以及减少必要的配置设施等,而且为了盈利通常也不限制带有皮肤病的患者进入等。

2、去游泳应自备毛巾、拖鞋、浴巾等个人物品,尽量不要用游泳场所提供的公共物件。

3、游泳前要淋浴一下,冲洗掉身上的汗液,以免汗液中的尿素等污染池水,并经浸脚消毒池进入泳池。

4、进入泳池前要适当活动,不要坐池边的地面,尤其是女生随意坐在上面很容易引起霉菌感染。

5、游泳过程中最好佩戴护目眼镜和耳塞,且控制游泳时间不可过长。

6、游完后也应及时漱口、沐浴等,最好用一些沐浴液擦拭皮肤,然后冲洗掉以预防皮肤病的发生。

来源:杭州疾控    作者:    编辑:钟一鸣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友荐云推荐
·失业保险将可用于技能提升补贴
·今年国家司考大纲有四大变化
·2017年人贩子骗术又升级了!
·《秘密花园》有啥秘密?
·中国劳动者到底有多拼?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7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