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以下统称“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包括扩大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范围、优化备案流程等,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更便捷。 此次平台优化,对群众通过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无任何影响。提示大家不要信谣传谣,扎堆到窗口处理交通违法。 为确保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见效,8月3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召开视频会,对9月1日全面推行20项改革措施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今后—— 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可以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更好地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可以异地“通考”,省内居民持身份证在全省范围内可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外居民在办理所在省份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申领。 车辆异地转籍将实现档案信息网上传递,9月1日起,南京、苏州、泰州、杭州、宁波、嘉兴、南昌、上饶、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南宁、柳州、重庆等15个城市试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试点城市间的转籍车辆,申请人可直接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无需再到迁出地车管所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下面了解一下此次平台优化的详细内容。 扩大了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的范围 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者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备案非本人小型机动车的,取消了累计数量等条件限制,允许同时备案任意3辆非本人小型汽车。 备案后,驾驶人可以随时解除备案并重新备案其他非本人小型汽车。被备案小型汽车的所有人可以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