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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上班路上连人带车被卷到了大货车下,电动车都碎了…杭州女雇主后怕:这算工伤吗?
2020-06-29 09:46:22 杭州网

保姆上班路上遇到意外,算工伤吗?

最近有19楼网友发帖咨询

第一次遇上这种事,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好

……

19楼网友@你太可乐了

早上7点20分,带宝宝的阿姨给我打电话,说自己电动车坏了,今天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修好,要迟点来。

我让阿姨先打车来,阿姨就打车来了。一进门,我看到她右手血肉模糊,吓我一大跳。接下去的信息量就更大了,她说刚才转弯的时候,她连人带车被卷到了大货车下面,电动车前部都碎了,我顿时脑子一片空白.....

阿姨还是不错的,电话里不敢和我说出车祸了,怕我担心,来了才和我说。给她打车费也不要,说是自己的事情,不能让我出钱。

电动车一定要慢慢开,如果今天大货车司机没有及时刹车,碾过了,人就没了……

我后来想想都后怕,阿姨是上班路上出了车祸,万一出点什么事,是不是就是工伤了啊?阿姨住在勾庄附近,一路上都是大车,天天走这条路,不怕万一,就怕一万。请阿姨也风险太大了,大家家里的阿姨,都是怎么预防这个事情的?比如有什么保险,求指点!(阿姨是朋友家以前做过的,直接介绍给我的,没有签订相关合同)

在楼主的帖子下方,有不少网友都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有人说这确实是工伤,因为双方存在雇佣关系,而且事故发生的时间也符合工伤认定:

但也有网友说,这种“你付钱我干活”的劳务关系并不等同于劳动关系,因此不能判定为工伤。可以根据受伤的原因来协商责任。

针对此,19楼帮帮团咨询了浙江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李明亮律师,律师表示:

劳务合同,没所谓工伤的问题。这种意外情况家政人员遵守交通规则、正常走路就能规避,多做一步防范的话,可以买个意外伤害险。

评论里也有网友分享了个人经验,在劳动关系的五险一金中,有专门一项工伤险。而在劳务关系中,雇主如果想要防范风险,可以考虑购买意外伤害险。

新闻多看点

有关于“保姆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雇主需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讨论并不鲜见。2015年11月,来自江西的吴某作为保姆受雇于宁波的张先生多年。一天傍晚,吴某下班后回家时被一辆小车撞上。后经交警认定,轿车司机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随后司机向吴某进行了赔偿。

时间来到2016年4月,吴某在和人提起这次事故时被提醒,“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应当认定为工伤,用工者应当承担责任”。吴某认为自己发生事故的时间和原因都符合这一说法,便再次向张先生索求赔偿。

对此时任江东法院的资深法官朱泽军表示,这种情况下张先生不用为保姆的受伤承担责任,保姆与张先生之间是雇佣关系,而非由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只有当劳动者与用工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才受劳动法的特殊保护。

志玲也针对这个问题去查询了资料,发现其实遇到这种问题只需要判断几方关系即可:

第一种情况,家政公司与保姆之间签订了合同,形成了劳动关系,保姆经由家政公司委派到雇主家从事保姆业务,工资由家政公司负担,并受家政公司管理、监督。这种情况下如果保姆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应该按照工伤处理。

第二种情况,保姆和雇主经由中介公司认识,中介公司只收取一次性的中介费用,保姆不受其管理。这种情况下保姆若出意外,中介公司也不用按照工伤条例承担责任。

第三种情况,雇主直接雇佣保姆,保姆直接听从雇主的安排和管理,双方建立的是雇佣关系。此时保姆若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可与保姆协商,根据事故原因和程度来判定责任区分。

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而维权,应明确自己所处的法律关系,同时也要有意识地和公司、雇主之间提前以合同形式做好约定。而雇佣保姆,最好也能从专业的家政公司聘请,签订协议,对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作出明确约定,一旦发生意外,也处理有据。


来源:综合整理自19楼论坛、余姚日报  作者:  编辑:钟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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