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浙江省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加强新时代浙江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具体介绍。据悉,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出台的第一份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文件。 《实施意见》共22条,从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建设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沟通协商制度、切实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六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实施意见》主要提出三方面的内容,包括强化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重视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雄鹰行动”“雏鹰行动”“凤凰行动”等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举措。 对于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创新和好经验、好做法,《实施意见》也将其进行固化、落实和推广。比如推广“亲清健康指数”综合评价、亲清家园建设等经验做法。继续办好世界浙商大会,团结、引领、凝聚全球浙商,为发展浙江作出贡献。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也提出了一些具备创新性、突破性和刚性的要求。其中,在思想和舆论引导上,提出要定期举办浙江民营经济新闻发布会,传递浙商声音,讲好浙商故事,宣传浙商典型。 对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提出实施“品质浙商提升工程”,推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培养“十百千”工程,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和人才库等具体工作措施。 另外,民营企业也进入了新老交替的阶段,如何培养好新一代的浙商?《实施意见》提出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陈浩表示,“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就是以我省民营企业接班人自主创业和留学归国创业年轻一代企业家,以及省外的新生代浙商为对象开展全方位的教育培训,使得新生代浙商能够传承好老一代浙商的优良传统。 “接下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新生代企业家教育培养跨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合力支持新生代企业家创业创新发展,努力把新生代浙商群体打造成为浙江的又一张金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