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拱墅区一间10多平方米的单间,不大的办公场地被围断成了数个小隔间,负责社保挂靠、代缴的中介们,正与客户一对一讲解,不时传来计算器按键声。更令人吃惊的是,据这家中介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个小小单间竟托管了数百家“公司”。
社保是我国公民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令禁止的。在《办法》即将实施一周年之际,记者多日调查,发现一些企业、中介俨然将“挂靠虚假劳动关系缴纳社保”,做成一门收入稳定的灰色“生意”。
在走访中发现,这些违规挂靠社保人员,绝大部分都是灵活就业人员。近年来,随着新业态蓬勃发展,灵活就业群体成为了促进就业、拉动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打击虚假参保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需求。
记者实探:被买卖的“社保”
社保挂靠、代缴行为在我国是被明令禁止的,近年来全国各地相继出台虚假、伪造资料参保举报政策。《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也将虚构参保条件、伪造参保资料等公开接受举报,最高奖励10万元。可不少中介明知违法,依然顶风作案。
每年三四月份招聘、换工作旺季,也迎来这门灰色“生意”最红火的时节。
记者在探访的杭州多家社保代缴中介看到,陆续有预约客户前来咨询、签合同,来自吉林的网约车司机金小布便是其中之一。她计划将要生育,正在算一笔账:每个月找中介缴1700元社保费(社保费1500元、中介费200元),只要坚持缴纳,待生育后最高可领取20000多元育儿津贴,相当于免缴一年社保。
不过,也有中介将“生意”手段变得更为隐蔽,其中一种就是鼓励客户开虚假公司或办理个体工商户执照缴社保,这样既可以规避挂靠风险,又能赚取更多收益。
记者以咨询者身份探访时,杭州拱墅区的中介人员黄毅介绍,注册公司1800元/年,注册个体工商户3800元/年。这两笔费用,均是中介“人工费”,其中包含提供虚假注册地址、提交虚假税额申报和虚假工资表等,以便应付相关检查。
“客户只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我们有开公司‘一条龙’服务,无需经营流水就能缴社保。此外,还能接收社保挂靠赚钱,花费能从后续‘生意’中赚回来。”黄毅表示,他们公司有一个地址已经托管了数百家“公司”,基本没出过问题。他还向记者展示微信办公群内容,其公司在杭州下沙的一个地址,负责的托管公司编号已经从“001”排到了“1286”。“这些数字,都是按号排的。”黄毅介绍。
黄毅介绍,他们的获客渠道大多来自线上咨询,客户向客服预约办理时间。他手机上也挂着一家网店账号,从他展示的后台记录显示,2天内就有10多人咨询社保代缴事宜。
4月10日,记者在某网络平台输入“记账公司”“代缴五险一金”等关键词,跳出来上千家相关店铺。随后,记者随即咨询了10多家店铺“是否可以挂靠代缴社保”,部分店铺回应称“挂靠是违法的”,但超过半数回复可以“注册公司”“可以挂靠,代缴社保”。
虚假参保折射灵活就业人员需求困境
从设立初衷看,社保是国家保障劳动者抵御社会风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国家、社会、个人三方共同筹集资金,在民众遇到生活、工作变故时,提供相应的经济和物质帮助。
根据现行社保缴存规定,分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种社保类型。前者由单位、个人共同承担社保费用,缴纳的社保包含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个险种;后者完全由个人承担费用,只能缴纳养老、医疗两类险种,如果个人想要更多保障,就必须找商业保险公司来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但其中可能并不包含失业、生育等项目,且缴纳费用较高。
目前,随着时代发展而新生的灵活就业人员规模稳步壮大。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居家直播等灵活就业形式,正在成为不少年轻人的选择,也在促进就业、带动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但是,这一劳动群体因为缺乏固定雇主,只能以个人名义购买居民社保,陷于社保未全面覆盖的现实困境。也正因此,他们成了保障弱势群体,也是交全社保的主要诉求群体之一。
以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群体为例,为了规避用工成本,多个平台设计出了规避现有法律框架的用工形式——只跟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是平等合作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如果同时给多个平台接单,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在平台设置的机制中,可能被认定为是个体工商户。”上海中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晓静律师向潮新闻记者介绍,而实际上他们是灵活就业人员,只能以居民身份买养老、医疗保险,并不能享受职工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
某些公司、中介就将“生意”的对象,瞄准这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因为个人无法购买生育险,享受不到生育津贴,而通过违规参保就能享受生育保险保障。
梁晓静提醒,代缴社保违法风险增加,另外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得到放心保障,“挂靠、代缴社保最大问题在于社保中虚构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等情况,很难走正常流程拿到保险赔偿,个人不仅拿不到还赔偿,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拉紧“红线”的同时,能否让灵活就业群体大方缴社保
原本收入并不高,又没有足够生活保障,挂靠、代缴社保也便成了这部分群体的刚需。灵活就业人员规模扩大的同时,如何保障他们的社保权益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办法》即将迎来一周年,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伪造参保材料,均被列为依法有奖举报范畴。此外,《社会保险法》《刑法》等也明确了挂靠、代缴社保涉嫌触犯法律“红线”。由此,保障社保资金安全监管重点领域,成为一道愈发拉紧的红线,相关部门也已清理了一大批虚假劳动挂靠、社保代缴的机构。
“尽管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固定雇主,职业风险依然存在。职业伤害保险的保障对象应当是全体劳动者,而不只是限于有清晰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果像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可以灵活就业者身份参保,那就不需要通过中介多花钱再去参加社会保险了。”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何文炯教授在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政策“补丁”堵住违规参保漏洞的同时,也拦住了大量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保障诉求。法律的初衷是保护公民社保权益,而不只是打击社保挂靠、代缴中介,将灵活就业人员需求堵在门槛外。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指出,社保挂靠、代缴背后应当首先关注群众需求。社保作为一项公共服务,首先是服务,然后才是治理。将挂靠、代缴社保中介“一刀切”取缔,一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合法的个人保障权益没有渠道去实现;另一方面,不利于实现社保全覆盖,长期持续健康运行,社会弱势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无从谈起。
“参加社会保险是全体国民的基本权益,治理社会保险挂靠、代缴的根本举措是实现社会保障权益平等,满足群众基本保障需求。”何文炯教授认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制度惠及范围有待扩展、制度设计亟待改进,需要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灵活就业人员的刚需,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改进制度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筹资机制,方便各类劳动者和社会成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使他们能够大大方方地参保缴费。”
郑秉文表示,在目前社保制度还在优化中,部分社保代缴中介在畅通灵活就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参保渠道中发挥积极作用。在社保制度更加完善前,应对部分社保代缴中介予以正名。“不过,相关部门也要加大打击某些中介为获取买房、买车资格违规代缴,跑路、骗保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现有法可依、监管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