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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有这些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06-11 09:50:09

汽车以旧换新一直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以在2025年1月10日(含当日)前申请相关补贴。

针对在杭购车的消费者在申请补贴时提出的疑问,市商务局进行了解答。首先是旧车范围。对于燃油车,只要是在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均属于本次补贴范围;对于新能源车,是指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乘用车。

在补贴标准方面,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上述标准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必须注意的是,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对象须为个人消费者。报废旧车的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消费者为同一人。

另外,本轮补贴对旧车过户、报废、注销与购买新车的先后顺序没有要求,消费者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对报废的旧车在个人名下持有时间没有要求。

补贴受理地为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地,对旧车报废及新车上牌区域没有要求。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在外地报废旧车,在杭购买的新车也可以到外地上牌。

市商务局提醒,补贴通过线上方式由消费者自主申请,可以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者在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APP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行申请。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金华珊 通讯员 王聪   编辑:钟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