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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一户多人口” 可省一笔电费 杭州这些家庭记得及时去申请
发布时间:2024-07-21 11:30:42

商报讯 高温天气持续,用电量也跟着“蹭蹭蹭”上涨,为照顾多人口家庭的实际情况。日前,浙江推出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符合要求的居民家庭记得及时申请。

记者了解到,想要申请这项政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浙江省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以及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用户人口数为5人及以上。

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不含迁出、注销人员)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

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不含迁出、注销人员)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可选择申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或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满足上述条件的居民通过“浙里办”APP或“浙里办”小程序,搜索“一户多人口”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操作即可。

该项政策自业务办理当月起生效,第一档阶梯电量基数增加值按当年剩余月份数乘以100千瓦时,有效期为24个月。用户应在到期前两个月内到属地供电营业网点等办理续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该用户“一户多人口”政策自动取消。

值得注意的是,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优惠范围为持《居民户口簿》《浙江省居住证》(包括持其他本省合法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

对于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且无法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人户分离”人员,申请人(户主或房屋产权人)如能提供与“人户分离”人员为直系亲属的相关合法关系证明(包括人事档案或属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盖章件),并由“人户分离”人员承诺实际居住在同一用电地址后,可享受浙江省现行的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

另外,跨省、市、县(市)的流动人口申请办理“一户多人口”优惠用电业务时仍须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严佳炜 实习生 张雨婷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