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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入住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这些干货别错过
发布时间:2024-10-19 07:14:43

近日,杭州市安居房产租赁集团制作《杭州市公租房管理规约》系列短视频,以宣传片的拍摄形式,专门设置具体剧情,还原公租房日常管理中的场景,传递出“规范租住行为、共建美好家园”的理念,呼吁广大公租房住户与运营管理单位一起守护好他们的家。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问:公租房是否可以租借给其他人?

答:不可以。严禁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从事经营性活动。

问:公租房可以进行二次装修吗?

答:不可以。公租房内已做好套内装修(硬装),承租人不得进行二次装修或拆改;不得改变阳台、门窗等房屋外貌;不得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安装保安窗、雨棚、外置式晾衣架、花架、卫星接收器等。

问:公租房维修时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答:承租人应当配合公租房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若因承租人不配合实施维修工作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问:公租房租金缴纳逾期会怎样?

答:承租人应按月足额支付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门禁卡将无法正常使用,补缴租金方可恢复使用;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将被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以及追缴全部拖欠租金。

问:公租房里哪些行为危害消防安全?

答:(1)承租人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私自将电动自行车、电瓶带上楼充电或飞线充电;在非指定点位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以及高空抛物等行为;

(2)承租人擅自使用、挪用物业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动用消防用水;

(3)承租人占用公共楼道、电梯厅、消防通道等共用或公共区域;擅自将自行车、花盆、衣架等私人物品摆放在共用或公共区域;承租人在窗台或阳台边放置物品;

(4)承租人未做好用电安全、用水安全、用气安全。承租人应确保厨房人走火停、用气通风,用燃气做饭、烧水时需有人照看,离开厨房时需确认火源熄灭。

问:公租房承租人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答:(1)承租人应按规定做好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应袋装化后按指定点位分类堆放,避免遗撒;

(2)承租人饲养宠物的,应做到文明养宠,按规定办理饲养许可手续;小型观赏犬在允许出户时间段(19时至次日7时),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必须圈(拴)养,不得出户;犬在物业区域内排泄粪便的,承租人应当立即清除;

(3)承租人应妥善保护并合理使用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因人为造成损坏的部分,要修复原貌或照价赔偿;

(4)承租人应配合小区物业做好门禁管理,严禁电动车冲闸等不文明行为。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通讯员 倪晋亮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