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报请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决定于2024年10月29日启用小型汽车(蓝牌)“浙M”发牌机关代号。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浙M”发牌机关代号的通告
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报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批准,决定于2024年10月29日起启用小型汽车“浙M”发牌机关代号(新能源汽车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杭州市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转让登记等业务的小型汽车(新能源汽车除外),均可选取“浙A”或“浙M”小型汽车号牌。其中,区域号牌沿用原组合方式(即第“2、5”位或第“3、4”位均为字母的号牌组合方式)。新能源汽车、大中型汽车、挂车等其他车辆仍使用“浙A”发牌机关代号。
二、其他事项
“浙M”与“浙A”同属杭州市发牌机关代号,两者选号方式、业务办理、通行管理等相关政策均一致。
请广大车主按照机动车登记相关要求,有序办理车辆上牌业务。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0月18日
01.适用范围
在杭州市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转让登记等业务的小型汽车(蓝牌),均可选取“浙A”或“浙M”小型汽车号牌(以下简称“浙M”号牌)。其中区域号牌沿用原组合方式(即第“2、5”位或第“3、4”位均为字母的号牌组合方式)。
其他车辆如新能源汽车(绿牌)、大中型汽车(黄牌)、摩托车和挂车等仍使用“浙A”号牌。
02.管理政策
“浙M”与“浙A”同属杭州市发牌机关代号,选号方式、业务办理、通行管理等相关政策均一致。
03.发放规则
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浙A”和“浙M”号牌均使用全国统一的选号系统发放,号牌入库后由系统随机分配、混合发放。
04.选号方式
与“浙A”的选号方式一致,主要有:
方式一: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zj.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采取“50选1”或“自编自选”方式进行预选号;
方式二:在“警察叔叔”APP-线上车管模块-选择相应的业务模块-提交相应资料审核通过后-选号方式选择“50选1”进行选号。
注意:使用区域指标上牌的车主无法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预选号。
05.办理地点
杭州车管所、各县(市、区)车管所、各二手车市场登记服务站、各4S店登记服务站均可办理。详细地址可登陆“交管12123”APP进行查询。
06.友情提醒
一是错峰错时办理。“浙M”号牌启用后,不同组合方式号牌将随机进入选号系统,为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请错峰错时办理。
二是勿信“包选靓号”。号牌的发放和选取均在全国统一的选号系统中进行,所有人机会均等,任何“包选靓号”的承诺纯属欺诈,请勿轻信,避免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