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湖滨商圈区域2025年跨年夜期间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良好公共秩序,确保广大市民、游客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以及本市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现就2025年跨年夜期间湖滨商圈区域临时安全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杭州市上城区湖滨商业圈区域(东至浣纱路--南至解放路--西至湖滨路--北至长生路合围区域内)
二、管控时段
自2025年12月31日16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01日07时00分止。
三、管控措施
1.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管控区域和时段内售卖、存储、运输、携带、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易燃易爆物品。
2.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管控区域和时段内售卖、存储、运输、携带、施放气球、孔明灯(许愿灯)、动力伞、风筝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空飘物。
3.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管控区域和时段内售卖、存储、运输、携带、施放具有易燃易爆风险的手持喷射彩带、雪花喷雾等装饰性喷雾器具。
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宣传引导,社区、物业等需做好辖区内劝阻提醒工作,未成年人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责任。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游客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劝导,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建议选择文明、安全、环保的方式庆祝新年,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环境,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如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请及时向现场执勤人员举报或拨打110(公安)、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为保障武林商圈等区域2025年迎新活动期间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良好公共秩序,防止发生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市民、游客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以及本市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现就武林商圈、嘉里中心周边区域安全管控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
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商圈区域(东至中山北路、西至武林路、南至狮虎桥路、百井坊巷、北至环城北路合围区域内,含上述路面);
杭州市拱墅区嘉里中心周边区域(东至延安路、西至武林路、南至庆春路、北至孩儿巷合围区域内,含上述路面);
杭州市拱墅区龙游路步行街区域(东至武林路、西至环城西路)。
二、管控时间
自2025年12月31日1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01日07时00分止。
三、管控要求
1.严禁售卖、燃放烟花爆竹。拱墅区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严禁售卖、携带、施放“低慢小”等升空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管控区域内售卖、存储、运输、携带、施放气球(含氢气球、氦气球等)、孔明灯(许愿灯)、动力伞、风筝等易燃易爆空飘物。
3.严禁售卖、携带、施放易燃物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管控区域内售卖、存储、运输、携带、施放具有易燃易爆风险的手持喷射彩带、雪花喷雾等装饰性喷雾器具。
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宣传引导,社区、物业等需做好辖区内劝阻提醒工作,未成年人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责任。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应法律法规予以查处;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和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倡议与呼吁
请广大市民、游客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积极维护公共安全,主动配合现场管理人员的劝导。建议选择文明、安全、环保的方式庆祝新年,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环境。
如发现违反本公告的行为,请及时向现场执勤人员举报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举报。
特此公告。
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