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消费者李女士在杭州“爱你宝贝”专业儿童摄影体育场路店购买了一个拍摄套餐,并支付了500元定金。
“当时总共拍了5张照片,每张电子版底片按照40元的费用计算一共为200元,并且商家和我约定,200元的底片均属免费赠送,但是免费赠送的前提是我需要购买这个套餐,之后有拍摄需求可以到店里,按照8.5折计算消费,定金500元可以作为抵扣使用。但是我后来一直都没有使用,我希望商家在扣除我使用的费用后把剩余的钱退给我。”于是李女士向本报维权公众号“天天315”投诉了此事。 “当时商家承诺后续如果消费者没有拍摄需求,可以退还剩余的钱,所以我前后联系了商家很多次,对方都表示这是定金不能退还。”李女士说。 随后,根据记者的调查,当时商家开在体育场路的门店目前已经搬迁至凯旋支路18号,为“爱你宝贝”儿童摄影凯旋别墅店。据店内门市部主管介绍:“由于之前在订单上已经写明,所以李女士的定金不能退还,但是其中剩余的金额可以继续使用。” 对此,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表示:“消费者和商家属于合同关系,双方在2016年3月份只签订单、不签合同的行为从法律上讲是不完善的,应当按照诚实守信的公平原则,签订相应的合同来限定各自的责任和权利。” “此事件中,双方没有签订合同,订单对消费者是没有约束力的,其中的内容在没有实际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消费者一方要求解除,商家方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将未履行的服务按比例退还。律师建议,如果商家没有履行退还义务,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夏谨言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