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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酿造”字样选酱油和醋要行不通了?调味品专家建议外出就餐自己带醋
2021-07-24 07:25:16 杭州网

半个多月前,都市快报报道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详见快报7月7日B03版),在读者和用户中间引发热议。橙柿互动App上,不少橙友留言询问:那如何避免吃到配制酱油/醋?日常又该怎么挑选?

这两天,刚从北京开完“全国调味品行业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的专家之一,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的调味品专家周利南,接受了快报记者的专访。他详细地介绍了总局的新规,以及正确挑选调味品的一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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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酱油/醋曾风靡一时

老百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日常做饭少不了酱油和醋。周利南说,老底子到专门的调味品店里买酱油和醋,都用“打”这个动词。“当时不讲什么品牌,都是按分量计费,营业员从专门的酱油缸或是醋坛子里,用勺子舀出来,灌进顾客自己带来的瓶子里,再称重算钱。”那个时候的酱油和醋,都是按照古法,货真价实地酿造出来的,不存在配制一说。

配制酱油/醋的出现,一直要到20世纪90年代。和传统工艺制作的酱油相比,配制酱油酱香味不足,体现浓稠度的挂壁感也不如酿造酱油,不过提鲜效果不错,价格也更便宜,所以市场反响还不错。周利南举了个例子:“当时在上海、杭州等华东市场上有一款老蔡酱油就是配制的,销量还很高。”

随后,国家针对配制酱油/醋,出台了相应标准。配制酱油是用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液体调味品,它也要用酿造酱油作为主体,且比例应不小于50%。而配制食醋要求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食用冰醋酸、食品添加剂等混合配制而成。

眼下成了一些商家以次充好的手段

配制酱油/醋,因为依靠添加剂来增加风味,所以无论是原材料还是制作时间都可以大大缩减。在物资和生产力不够充足的年代,它们能让更多人吃上酱油和醋。但如今情况已大不相同,配制酱油/醋成了有些商家以次充好的手段。

周利南说,事实上,随着工业生产技术的提高,配制的调味品在色香味上,完全能通过添加剂达到和酿造调味品一样的水准,成本差别其实也不大。但问题就在于一些不法商家,往往用价格低廉的非食用级添加剂来制作,大大降低成本的同时,对人体会造成危害。另外,国家目前虽有配制食醋的标准,但要检测出勾兑的是否为工业级冰醋酸,以及勾兑比例是否合乎标准,还是比较复杂。

这些年来,山西、河南、江苏和重庆等地,都发生过非法制造和添加酱油/醋的案件。例如2011年,山西省醋产业协会副会长王建忠“自爆家丑”,说市面上的山西陈醋95%为勾兑醋,且大多添加防腐剂。

当心配制酱油/醋换“马甲”

之前,快报记者走访了主城区的多家超市和零售商店,均未发现有配制酱油/醋销售,摆在货架上的,都标注了“酿造”字样。周利南说,在零售终端,配制酱油/醋肯定会日趋减少,直至销声匿迹。今后在酱油瓶和醋瓶上甚至可能都看不到“酿造”的字样,“因为所有酱油和醋都是酿造的,商家也就不用特意强调这一点。”

而那些配制酱油/醋,可能会换个“马甲”,出现在市场上。周利南透露,他最近就在宁波、台州等市场上看到过“香醋汁”“米醋汁”和“陈醋汁”等称呼的调味汁,其实就是以前的配制醋。“商家还故意把前两个字标得很大,‘汁’标得很小,不仔细看还发现不了。”

周利南还提到,如果消费者去正规的商超购买酱油和醋,只要看仔细,不选调味汁,一般不会买错。但如果点外卖或是外出就餐,一些餐饮商家或会考虑成本等因素,用了配制调味品,那就很难完全避免了。“国家只是规定了配制产品不能叫酱油和醋,并不是禁止这一生产方式,所以商家用所谓的‘炒菜专用调味料’和‘酸性调味液’并不违法。”周利南还提了个个人建议,“如果要去海鲜、火锅、小龙虾店等用醋量较大的餐厅就餐,不妨和自带酒水一样,带一瓶醋,减少使用餐饮店提供的调味品。”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程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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