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将从严从重查处八类城市管理违法行为—— 一、从严查处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倒)垃圾、污水、污物,特别是乱扔废弃口罩﹑防护眼镜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从严查处未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特别是未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乱投放废弃口罩﹑防护眼镜等医护废弃物的行为。 三、从严查处公共场所举办活动、派发印刷品等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行为。 四、从严查处饲养家禽家畜的行为。 五、从严查处涉及“野生动物、活禽贩卖”、“废旧口罩、防护眼镜回收”等内容的户外广告设置行为。 六、从严查处在室外公共场所贩卖野生动物、活禽,回收废弃口罩﹑防护眼镜等无照经营行为。 七、从严查处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八、从严查处危害医院、地铁等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内燃气、供水、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 各级城市管理机关将加大对上述八类违法行为的巡查和查处力度,一律按照处罚上限从重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可通过12345热线、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市城管局官网局长信箱、“贴心城管”App等渠道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违法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