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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如何申领社保补贴?
发布时间:2024-03-07 11:04:49


在城市奔波的华章中,有无限的机遇与挑战,在岁序更替的时光里,有无数梦想自由生长。在这里,就业有补助、创业有扶持、失业有保障。为此,本报联合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特推出“乐业小课堂”专栏,为就业、创业者提供相关政策信息,助力更多人实现乐业杭州。本期,让我们一起走进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申领社保补贴。

该政策补贴对象为在杭州市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机关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除外)。用人单位招用杭州市就业困难人员(不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在杭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为补贴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补贴期跨越新老政策的,补贴标准分段计算。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月31日前的补贴按原标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00元)计算。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申领时间为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一般每满12个月申请一次。出现单位注销、解除劳动关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满等情形的,申请时间为相应情形出现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补贴对象可至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事项名称申报。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宇帆 通讯员 李静娴 骆翰琳   编辑:钟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