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伏季休渔期五一来临,今天上午,记者从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获悉,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延续延续2023年管理规定,5月1日起浙江将全面进入伏休期。
5月1日-9月16日为东海禁渔
数据显示,2023年,浙江全省应休渔船总数14284艘,在省外异地休渔12艘,外省籍在浙异地休渔263艘。
2023年以前,东海区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渔船(以下简称4种作业渔船)开捕时间为8月1日12时,拖网、帆张网等作业渔船开捕时间为9月16日12时。2023年东海区伏休政策作了优化调整。调整后,4种作业渔船开捕时间也调整为为9月16日12时,统一了伏休时间。
今年,继续统一实施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的东海海域休渔时间。
专项特许捕捞8月1日提前开捕
2023年调整后,对原来8月1日开捕的4种作业渔船实行伏休期间专项特许管理。即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同意后,4种作业渔船可开展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的专项捕捞。今年,继续对4种作业渔船实施专项特许捕捞管理。
也就是说,浙江的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渔船通过申请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捞许可的方式,继续在8月1日开捕。8月1日之后,浙江人依然可以在市场上买到东海现捕的梭子蟹等海鲜。
浙江查获海上非法捕捞全国大案
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是养护海洋渔业资源、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一项重要举措,伏休制度实施近三十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23年东海伏休期间,浙江省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151起,移送案件174起,涉案808人,查获涉渔“三无”船筏1568艘(12米以下1426艘),清缴违禁网具8.72万余张/顶,收缴违禁渔获物1945.2吨。
今年禁渔期间,浙江将贯彻执行《“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继续坚持最严格的伏季休渔执法管理,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良好稳定。结合浙江省实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还制订了《2024年度海洋伏季休渔执法检查方案》。
去年,浙江省渔业执法总队根据海上渔船生产作业区域和特点,调集沿海30艘300吨以上渔政执法船艇,在浙北、浙中、浙南海域开展执法巡查,共查获涉嫌违法违规捕捞四类专项特许渔船19艘,及时取消专项特许捕捞资格。
同年5月30日,在台州玉环市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除判处当事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外,还责令其赔偿资源损害费50万元、两年内每月至少1次驾驶涉案渔船进行护渔宣传,100多名渔民参加旁听,深受教育。
新的伏休制度实施后,部分渔船受利益驱动,利用异地监管漏洞,蛰伏盘踞在底托网禁渔区线外侧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特别是8月16日南海区开渔和9月1日黄渤海区开渔后,部分外省籍拖网、张网渔船利用时间差跨海区进入浙江海域非法捕捞,严重破坏了浙江海洋伏季休渔秩序。
去年8月25日至26日,9月10日至11日,浙江省渔业执法总队先后两次调集海上渔政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连续破获两起海上特大非法捕捞案件。
在执法过程中,绝大多数偷捕渔船关闭照明和定位系统伺机逃跑,在执法人员追击喊话要求停船接受检查后,仍采取迂回绕弯方式逃避抓捕,甚至暴力抗击冲撞渔政执法船艇,在浙江省渔业执法总队组织指挥下,执法人员克服海况恶劣、夜间能见度低、抓捕难度大、危险系数高等困难,妥善应对,机智周旋,果断压制。两次行动累计成功抓获涉嫌非法捕捞船舶42艘(含渔运船7艘)、涉案人员438人,其中外省籍渔船27艘,查获渔获物31000余箱(约600余吨)。
这两起案件破获的非法捕捞、收购和转载渔获物数量大、涉及外省籍渔船多、情况复杂,是2023年度全国查获渔船数量和非法渔获物数量最大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