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市人力社保部门了解到,我市启动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实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月,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步调整,从原来的2052元/月提高至2241元/月,增加了189元/月。
本次调整是按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号)有关规定进行的,以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切实保障我市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自行确定。
市人力社保部门提醒,正在领取且尚未领取完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无需任何手续,5月起失业保险金将直接按照调整后的标准进行发放。2024年1月至4月期间,符合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且已经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差额部分将于近期进行补发。
申领人员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数智就业”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在线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前往线下经办机构办理。
杭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