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延期请抓紧申请
发布时间:2024-07-03 10:11:45
为加快国四柴油汽车和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杭州市国四柴油汽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杭州市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试行)》,自2023年5月13日起对符合条件提前淘汰的车辆实施淘汰补助。根据补助文件内容,补助政策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以机动车注销日期和柴油叉车的报废时间为准),2024年7月1日(含)注销的国四柴油汽车和报废的柴油叉车不再给予补助。
记者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由于目前存在车主已申请但需补正材料的情况,淘汰补助线上业务受理时间将延至2024年7月12日24:00。请已申请但未成功领取补助的车主在7月12日前完善材料;已注销国四柴油汽车或已报废更新柴油叉车但还未进入系统申请的车主在7月12日前进行线上申请。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陈爱民 记者 俞倩 编辑:钟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