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就演员金晨被指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找人“顶包”一事,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指出,去年3月,金晨为避让路上窜行犬只发生单车事故,造成车内3人轻微受伤及驾驶车辆、道路路牌、村居围墙受损。事故发生后,金晨因脸部受伤急于就诊前往医院住院,由徐某青留在现场报警处置。交警调查中,徐某青谎称自己系驾驶员。通报指出,徐某青事后并未向保险公司实际申请理赔,不存在骗保事实,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其他有关问题还在进一步核查中。
绍兴警方此次迅速通报,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展现了高效的执行力和对事实的尊重态度值得肯定。涉事演员金晨亦已在网络公开致歉,态度较为诚恳。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亦是积极之举。
网民的追问与监督体现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关切,具有积极意义。然而,网络上也出现了一些“不必较真”的声音,认为事件后果不严重,既未对公共安全与他人造成实质伤害,也未实际骗保,因此无需深究。此类观点实则站不住脚,且与法治精神相悖。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关乎法律责任,涉及社会公正与法律权威,绝非可以含糊了事的“小事”。助理顶包,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金晨在驾车出事故后擅自离开,也非妥善之举,虽没造成什么大的损失,但“隐身”的做法就可能让人遐想是否有酒驾等违法行为。长远来看,她们的行为都将损害法律公信力。
此事应为明星本人敲响警钟:法律面前无小事,不容侥幸。倘若此次行为未被察觉,仅是一次小事故的“责任转移”,未来是否可能演变为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另有说法称,涉事演员当时因急于就医而作出不当选择。然而,厘清法律责任与紧急就医并不矛盾。当事人实在要就医,保护好现场后先离开,事后主动向警方说明是其驾驶导致事故,法律上是允许的。然而金晨并没有采取这些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只是在约十个月后,在警方介入调查才说明情况,并向社会道歉。
本次事件对所有公众人物都是深刻提醒:作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更应带头尊重法律、恪守规范,为社会树立正面榜样。这不仅是履行社会责任,也是对自身形象最好的维护。在法律面前保持清白,恰是对个人公信力的最大加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