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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多年手机号 实名登记不是“我” 能要回吗?
发布时间:2026-08-27 10:05:06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手机早已不只是通话联络的工具,手机号更是绑定了使用者的数字生活,既是社交圈的通行证、电子钱包的钥匙、出行轨迹的记录者,更是我们畅游数字世界的“身份证”。如果手机号实名登记人不是实际使用者,号码该归谁?

小浩未成年的时候,他的母亲委托戴女士办了个手机号,登记在戴女士名下,近20年来一直由小浩使用。后来小浩请求过户,戴女士不同意,反而要求返还号码。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手机号使用权到底归谁?

用了近20年的手机号“过户”受阻引发纠纷

2008年,小浩的母亲委托亲戚戴女士为当时还未成年的小浩办理一个手机号。戴女士的丈夫便用戴女士的身份证为案涉手机号码办理了电信入网实名登记手续。号码激活后,一直由小浩实际掌控、使用,并按时缴费,戴女士从未实际使用、管理过这个号码。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助理秦芝介绍:“小浩说,在近20年的时间里,他用这个号码注册了微信、支付宝、抖音等社交平台,绑定了银行卡,接收过无数工作信息、家人问候、验证码通知……可以说,这个号码已经和他的生活牢牢‘绑定’在一起。基于这个原因,小浩也多次请戴女士配合办理变更过户登记,都被戴女士拒绝了。后来,两家产生矛盾,戴女士要求小浩归还案涉号码。”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小浩将戴女士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他对案涉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权,并判令戴女士配合办理号码的过户手续。

秦芝说:“戴女士强调,身份证是我的,手机号码也登记在自己名下,当然是我的。当年只是交由小浩暂时使用,为避免以后因这个号码发生争议,现在想把这个号码要回来。”

手机号的注册人PK实际使用人 人身依附权益强者胜

在案证据显示,案涉手机号以戴女士名义签订电信入网服务合同、完成实名登记,戴女士形式上取得号码使用权。自号码开通至今近20年的时间里,小浩是唯一实际使用人,一直支付号码服务产生的服务费,并且将这个号码作为专属身份核验方式,绑定了多个金融、社交平台。到底如何判定手机号码的归属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李士刚主审此案。

李士刚说:“我们经审理认为,手机号码属于国家统一管理的码号公共资源,用户通过电信服务合同仅取得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实名登记是认定使用权归属的重要参考,但并非唯一确权依据。尤其在当今社会,手机号已成为识别个人身份、验证重要操作的关键载体,与使用人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和人身依附性。本案中,案涉手机号码由小浩长期、持续、专属使用,其形成的人身依附权益,足以优先于仅基于实名登记产生的财产性使用权益。”

法院判决小浩对案涉手机号码在入网服务合同有效期内享有使用权,戴女士配合小浩办理手机号实名变更登记手续。现在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

法官:手机号的使用权抓到自己手里

李士刚介绍:“未成年人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有使用电话卡需求,监护人应通过运营商正规渠道办理副卡。另外,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不租、不借、不卖,对不再使用的号码,应及时前往运营商营业厅办理注销手续,从源头消除风险隐患。”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法官助理李娜强调,要严守实名底线,切勿出借个人手机卡。

李娜表示:“根据我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将个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卡交由他人长期使用,如果这个号码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出借人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由于各种原因,实践中不乏像小浩这样亲友代办、借用身份证办理手机号,“名实不符”的情况,李娜提示,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李娜说:“登记人可随时凭身份证件办理挂失、补卡、停机、销户、过户等操作,实际使用人将面临号码被回收、账户无法登录、生活陷入混乱等现实困境。建议实际使用人主动与登记人协商,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确认使用权归属。长期缴费凭证、通话记录、绑定银行账户和社交平台的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等,都是证明‘谁是真正号码使用权人’的重要证据。”

法官李士刚提示,如果需要临时借用他人号码,审慎绑定重要信息,务必保持高度警惕。

李士刚强调:“切勿将借用号码、临时号码等用于绑定银行卡、第三方支付平台、公积金账户、社保信息等重要个人数据。一旦号主收回号码,你将面临无法接收验证码、无法验证身份、账户操作受限等连锁反应,严重时甚至导致数字生活‘瘫痪’。如果你的号码也存在‘名实不符’的情况,请尽早行动,把‘使用权’牢牢握在自己手中。”

来源:央广网   作者:记者 孙莹   编辑:钟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