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2024年1月1日起,杭州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将调整: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2024年1月1日起 杭州住房公积金 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调整 今天(12月11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到,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由原来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调整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该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在杭州市全市范围内实施。 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