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企业减负纾困、稳岗扩岗,今年我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今年的一次性扩岗补助针对自2023年6月25日起,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元,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此次补助具体适用范围为自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招用以下三类人员,按规定与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其中,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其中,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需同时符合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招用当月处于登记失业状态两个条件。 要注意的是,同一人已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和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另外,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在公共就业服务线下窗口申请办理。咨询、联系电话: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63323264、63325869、63322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