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正式开始。相关政策规定是什么、具体步骤如何操作、常见问答有哪些……市人社部门发出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请按规定及时申请。
此次补贴对象为在杭州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显示,申请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招用人员需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的2023届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不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 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补贴标准为每人一次性1500元,申报材料包括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高校毕业生学历证明(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企业需提供)。材料均需原件,如能通过系统比对获取的,无需提供。”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对象可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进行在线办理,最晚于今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该补贴与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能重复享受吗? 答: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已享受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不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哪些人员? 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毕业生,不包括函授、自考、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等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同等享受。 ■个体工商户能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吗? 答:2023年1月1日后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的,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本人可以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吗? 答:不可以。吸纳人员不得为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本人。 ■对参保有什么要求? 答:在政策实施期限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为被吸纳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缴费未到账不超过1个月,可以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