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一则消息:有车主因在后备箱放置10箱矿泉水,被处罚款100元、记3分。网帖称,交警认定这种行为属于“客货混装”,私家车多为非营运车辆,在后备箱装载大量成箱商品构成违法。
记者检索后未查到该事件的官方通告,也未见权威媒体报道此案。这一案例是否属实?处罚逻辑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私家车车主在后备箱装物品,装到哪种程度算违法违规?
记者调查后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
综合《条例》中的多项规定,私家车后备箱装物品要遵循以下原则:所有物品完全放置在后备箱封闭空间内,不占用乘员舱区域(包括放倒/拆除后排座椅腾出的空间);装载物品后,后备箱门可以完全正常关闭,货物的高度不遮挡车内后视镜的视线;货物总重量不超过车辆行驶证上标注的“总质量”减去车辆整备质量后的核定载重值;装载的物品属于个人生活自用范畴,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性货运活动。
多位公安交管部门人士证实,如果私家车后备箱里放十箱自家喝的矿泉水,只要不超重、不超尺寸、不挡视线、门关得上,按现行法规很难找到处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