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杭州市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委托代办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提取额度 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均可提取。 提取渠道 1、浙江政务服务网 2、浙里办APP 3、中心及分中心各业务网点、杭州银行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