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在我家门对面安了个摄像头。”近日,市民俞先生来电反映,隔壁邻居为了避免放在家门口的快递被偷,在门边上安装了一个摄像头,由于两家紧挨着,该摄像头同时覆盖了两家门口。
出入都被摄像头拍了进去,俞先生感觉自己的隐私受到侵犯,于是和邻居沟通希望能撤下摄像头。“沟通了好多次,后来我都急眼了,对方才勉强同意撤下摄像头。”那么,居民能否在自己家门口随意安装摄像头?摄像头拍摄到邻居家门口影像是否侵犯隐私?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录像设备“挂”上门 引发邻里冲突不断 前不久,天津市南开区的王女士家新安装了一款带有摄像功能的智能门锁,当摄像头检测到陌生面孔在门前停留较长时间时,会发出警示,户主也可以通过门锁发出警告,让可疑人员尽快远离。没想到,智能门锁装上后引发了多位邻居的不满。因为王女士家住一楼,离电梯又比较近,楼上邻居进出坐电梯时,一旦在电梯处停留较长时间,智能门锁就会发出警示音,这让一些邻居颇为介意。“本来在等电梯,突然发出的警示音吓人一跳。”家住楼上的李奶奶说。 多位邻居找上门来希望王女士换门锁,王女士感觉有些委屈:“自己家孩子经常独自在家,装智能门锁也是为了保障他的安全。就算拍了些电梯口的影像,也没什么隐私信息。再说,智能门锁才买了一个月,换掉太浪费了。” 不只是智能门锁,智能猫眼、摄像头、可视门铃……各种带有摄像功能的设备被用在家门上、家门口,由此引发的邻里纠纷冲突不断。 漆黑的镜头,不时闪出红点,伴随着“嘀嘀”的报警声,家住河北沧州的刘女士在楼道里穿鞋的画面就这样被记录了下来。“每次一出门,楼道里就响起‘嘀嘀’声,对面门上的猫眼就闪红光。” 原来,邻居在门上更换了智能猫眼,具备摄像、陌生人警报等功能,刘女士多次被智能猫眼判定为陌生人。为此,刘女士与邻居沟通,发现该智能猫眼的触发范围很大,刘女士家门口就在猫眼监测范围内,开门关门、家人进出的画面都会被猫眼录像,随后传输到邻居手机App上。 智能设备轻易获得 录像功能难以关闭 在采访中,不少受访者告诉记者,安装带有录像功能的设备,初衷是为了确保家门口的安全,完全无意冒犯邻居隐私。“但一些智能设备的功能设置完全不够‘智能’。”一名曾因安装智能门锁与邻居发生过冲突的受访者如是说。 记者调查发现,市面上一些智能门锁的录像功能要么无法主动关闭,要么关闭程序复杂。 去年12月,浙江省金华市的陈先生在某购物平台下单了一款智能门锁,该门锁带有人脸识别、门铃视频通话和摄像功能,还支持手机App端24小时随时查看门外,一旦有人在门口徘徊或者尝试开门时,就会自动录像。让陈先生没想到的是,门锁刚安装没多久,邻居就找上了门。 “大家都住在同一层,我们两家门正对着,你家安了这个带有摄像头的门锁,我们家里人来来往往的都被拍到你手机上了,总觉得自己的隐私被侵犯了。万一你买的不是正规的门锁,这些视频落入不法分子手里,对我们家可能会造成很大的伤害。”陈先生的邻居说。陈先生也意识到此举有些不妥,可当他想要关闭录像功能时,却发现该功能无法关闭,只能关闭提示音效。 涉嫌侵犯他人隐私 应取得同意后安装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峰认为,居民在门口安装摄像头或有摄像功能的智能门锁会有侵犯邻居隐私权的风险,依据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其核心在于不愿为他人知晓,而摄像头、具有摄像功能的智能门锁等,会记录邻居的个人行踪以及与其有来往的人员信息,这些通常都是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朱晓峰介绍,侵害他人隐私权导致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同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主要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如侵害他人隐私致受害人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非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如果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朱晓峰说,由于个人的私密信息既是个人信息,又是隐私,因此违法处理私密信息,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 那么,个人安全与他人隐私的边界该如何平衡?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敏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居民个人在安装带有摄像功能的设备时,可以考虑与存在利害关系的邻居协商一致,在取得其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安装,或者选择仅安装在室内,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个人信息、隐私权侵害问题。 “若安装该设施的家庭被邻居投诉,社区居委会等相关主体应当与安装该设施的家庭友好沟通,建议其合法安装相关设备设施并对存在侵犯邻居隐私权的设备设施予以及时拆除。”杨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