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首页 气象 必读 水电 交通 饮食 游玩 居家 职场 影视 时尚
您当前的位置: 杭州网首页 > 今日生活 > 今日交通
+今日生活首页
 
 
杭州交警提醒:事关驾驶证分数!速速收藏!
2021-03-21 11:53:18 杭州网

杭州发布消息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杭州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学法减分”措施已经重磅回归,并送上一份“减分”攻略,赶紧收藏。

驾驶员朋友可在

“交管12123”手机APP平台

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只要通过考试

最多可以累积6分哦!

杭州交警整理了步骤及流程

手把手教大家实现“学法减分”

学法减分规则

一、只有持有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核发的驾驶证的人,在处理完交通违法、已有记分但未被记满12分的情况下,可在“交管12123”APP上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实人认证,申请参加“学法减分”;

二、连续学习满5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3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为1次,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就可减1分(考试共20题、答对18题为合格);

三、考试未通过的必须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最多2次。逾期或者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法减分”;

四、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减6分;

特别提醒

●对于因实人认证未通过导致考试成绩无效的,用户可以通过该功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录入复核原因后申请复核。每次考试记录,允许申请复核一次。

●这套流程不但C、D类驾驶证能用,持A、B类驾驶证的驾驶员也同样适用,而且参加完“学法减分”,记分被清零后无需再参加审验学习。

有以下7种情形的

“学法减分”将不予受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编辑:高婷婷  
『相关阅读』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1 - 2019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