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消保委发布消费维权指南
市民罗女士最近登录某航司网站个人中心,想要以积分换购几件商品,却发现自己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累积下的50万积分被清零,随后便立刻与航司沟通,航司表示已经短信通知过,但罗女士表示并未收到此类信息,最终双方沟通无果,维权失败。 那么,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找谁赔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积分属于虚拟财产,在开展以积分兑换的活动回馈用户时,要恪守法律底线,规范营销规则和行为。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以显著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注意事项和售后服务等内容。只要航空公司制定的规定没有剥夺和限制对方的权利,没有免除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就不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但航空公司应尽量用多种方式多次提醒消费者。 消费提醒,在参与积分活动之前,仔细阅读积分规则,尤其关注有效期等限制条件。如果遇到权益受损,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