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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杭州市就业见习单位认定月底截止
发布时间:2026-04-17 08:54:39

“招人难、留人难”是当下不少用人单位的困扰,而另一边,大量高校毕业生又在为缺少实战机会而焦虑。为此,杭州市人力社保部门推出就业见习单位认定政策。当前,2026年上半年申报已进入倒计时,将于4月30日截止,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尽快申报。

根据《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杭州市人力社保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工作。所谓就业见习,是指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一批能稳定提供岗位并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成为就业见习单位,以政府补贴的形式,鼓励其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实岗训练,帮助年轻人提升就业能力。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这相当于获得了一个稳定人才的蓄水池——见习期内可以充分考察见习人员的态度、能力和岗位匹配度,双方满意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从见习到就业无缝衔接,不仅大幅降低招聘试错成本,还能为单位持续输送经过实战检验的“准员工”。

值得一提的是,成为见习单位后,企业能享受多项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见习单位按月先行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之后可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申领补贴。如果年度留用率达到50%以上,该年度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至80%。同时,安排带教师资的见习单位(事业单位除外)可按每人每月400元申领指导管理费补贴,见习期间的综合商业保险也由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办理,单位无需额外负担。

据悉,申请单位须在杭持续经营3年以上,申请前12个月平均参保职工人数不少于17人(不含派遣人员),并能稳定提供5个以上见习岗位。岗位说明须清晰,带教计划完备,且配备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带教老师。同时,单位内部须建立完善的见习计划和管理制度。

针对部分特殊情形可放宽条件,如专精特新企业、事业单位及城乡社区可适当放宽经营年限和参保人数限制,但党政机关、参公单位不在此次认定范围内。需要注意的是,近12个月内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或申请时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单位,将不予认定。

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见习岗位必须为本单位岗位,不得外派,同时,带教老师与见习人员的比例不得超过1:5,且单位不得向见习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约定违约金。年度评估不合格的单位,例如连续2年无留用人员等,将被取消见习单位资格。

有意申报的单位可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过“就创服务港—见习模块”提交申请。认定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上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下半年为10月31日。距离本次窗口关闭已不足两周,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请尽快申报,尽早纳入全市就业见习体系,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为自己提前锁定一支稳定、适配的人才后备队伍。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宇帆 通讯员 王聪 赵斌秀   编辑:郑海云